全校各单位:
根据《武汉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武院政字〔2025〕66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受聘于教师岗位并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自有专任教师。
二、认定条件
具有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内外公认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中级以上证书,或本专业相关的行业特许资格证书,获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2.近五年,在业内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连续满1年或累计满2年的经历;
3.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4.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名前3)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事业单位使用,效益良好;
5.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名前3)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良好,达到同行业(学校)先进水平。
三、认定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10月30日-11月6日)
申报人员填写《武汉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1)提交至各学院(部),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支撑材料。
(二)学院(部)初审(11月7日-11月15日)
各学院(部)对申请人的申请表及其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填写《“双师型”教师认定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同附件1盖章签字后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391@whxy.edu.cn。
(三)审查评议(11月16日-12月4日)
评议组提出认定建议,进行审查评议。
(四)学校研究与结果公示(12月20日前)
校长办公会对评议组提出建议认定名单进行讨论决定。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公示学校研究的“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附件:1.武汉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报表
2.“双师型”教师认定推荐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