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新聘并已通过试用期考核及往年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专任教师、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承担思政专业教学工作的辅导员。
二、申报程序
根据教育部规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并公示结果。
(七)材料存档及发证
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入申请人事档案,有关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档保存,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作认定记录。
三、补发、换发证书
对遗失、毁损的证书需要补发、换发的,于本次申请认定受理时间内一并办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文件要求,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两份(附件4);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同时提交损毁证书,以便归档备案。
四、附件:
1.《2020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2.《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表》
3.《武汉学院2020年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方案》
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武汉学院人事处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