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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rsc来源:人事处 发表时间:2014年05月13日 00:00点击:

院内各有关单位:

经学院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动我院今年的教师职称评聘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按《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见人事处网站)文件,我院在岗并符合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初、中、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的教师。

2、我院在岗并符合申报图书、资料专业初、中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的教师。

3、学院同时组织开展低职高聘工作。申报条件按《关于实施低职高聘的暂行办法(2014年4月9日院务会通过)》中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相应职称须满足省职改办颁布的《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湖北省图书、资料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中规定的条件。

2、计算机水平要求:

申报评聘职称的教师,应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试:

(1)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或水平证书者;

(2)计算机专业毕业者;

符合免试条件者,应填报《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

3、外语水平要求

申报评聘初级职称的不要求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申报评聘职称的应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者申报中级职称评聘时可以免试,但应填写《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

4、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需要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三、评聘办法

学院对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结合。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评审通过后,由人事处行文院长聘用。

四、工作要求

1、符合条件者由个人自愿申报,不能由其他人或组织代为申报。

2、申报初、中级职称所需材料有: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2)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报教师系列职称需要提供);

(6)初级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需要提供);

(7)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8)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申报教师系列职称需要提供);

(9)发表文章或专著的原件及复印件(只复印刊物正面封页、含有作者的目录和文章全部,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需要提供);

(10)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个人工作总结一份;

(12)彩色相片一寸两张(粘贴在评审表),两寸一张。

以上材料除1、2、12项及证书原件外,其它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3、申报高级职称所需材料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教师、实验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五、日程安排

1、5月13日—5月20日:传达文件、布置工作、组织实施。系部统计申报人数后由教学秘书统一在人事处207室领取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综合材料一览表;申报低职高聘的由申请人到人事处207室领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教师低职高聘申请表;

2、5月20日—5月24日:申报、资格审查;

3、5月27日—5月31日:所在单位审核、各学科评议小组评议;

4、6月1日—6月14日:院评审委员会评审;

5、评审后一周:公示评聘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

附件2:《湖北省图书、资料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

附件3:《关于实施低职高聘的暂行办法》(中南大武院人字〔2014〕11号)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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