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新入职教职工尽快熟悉学校情况,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新进教职工入职培训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 培训安排
(一)第一阶段集中培训
1.培训内容:学校概况与办学思路、创办人办学理念、师德师风、数字素养、教育教学制度解读、科研制度解读、教师培养培训与职称评审制度解读等。通过第一阶段集中培训,使新进教职工认识教育、熟悉学校、了解自我,明确职业规范和学校要求,激发自觉性,增强认同感和归属感。
2.培训时间:2024年12月4日和12月8日(周三和周日)
3.培训对象:2023年9月12日后入职的新进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辅导员、职能教辅人员。(详见附件1)
4.组织单位:教师发展中心
5.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二)第二阶段分类专项培训
分类专项培训按照专任教师、辅导员、职能教辅人员三类进行,须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1.专任教师培训:
(1)培训目标:通过专任教师培训,帮助新进专任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尽快熟悉学校教学工作规范,适应教学工作要求,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参加对象:新进专任教师
(3)组织单位:教务处
(4)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课程教学目标及理念、教学方法设计、教学活动组织、教学考核评价、教师礼仪、优质课程建设、教学工作规范等。
2.辅导员培训:
(1)培训目标:通过辅导员培训,帮助和引导新进辅导员提高政治素养和职业能力,熟悉岗位职责,掌握岗位技能,尽快进入岗位角色。
(2)参加对象:新进辅导员
(3)组织单位:学生工作处
(4)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思政育人理念和管理模式,辅导员基本素质、育人意识、岗位职责、工作方法、职业发展等。
3.职能教辅人员培训:
(1)培训目标:通过职能教辅人员培训,帮助新进职能教辅人员全面了解学校内部治理模式,找准岗位定位,明确岗位职责,增强服务意识,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2)参加对象:新进职能教辅人员
(3)组织单位:人事处
(4)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学校管理体系和运行模式,职能教辅人员角色定位、基本素质、服务意识、工作效率、协作精神、职业发展等。
二、培训考核
(一)考核时间
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15日
(二)考核方式
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组织,按以下两类进行考核:
1.专任教师:以考勤、参培记录、培训总结、听课记录、课程评价为主。
2.其他教职工:以考勤、参培记录、部门评价、培训总结为主。
三、有关要求
(一)相关组织单位要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制定分类培训计划,指派专人负责,切实保证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组织单位须在2025年1月6日前向教师发展中心提交分类培训计划。
(二)分类培训完成后,各组织单位须在2025年4月15日前提交相关培训材料(培训通知、签到表、培训图片记录等)至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三)各单位要督促新进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的培训活动,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四)所有参加培训的教职工应提前安排好自身工作、生活,确保准时参加培训,遵守培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凡缺勤培训活动2次及以上视为培训考核不合格。新进教职工入职培训考核结果作为试用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2024年新进教职工入职培训人员名单(另行发布)
2.2024年新进教职工入职集中培训安排(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