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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人事处来源: 发表时间:2020年09月22日 15:49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新聘并已通过试用期考核及往年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专任教师、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承担思政专业教学工作的辅导员。

二、申报程序

根据教育部规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924日至1012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10.1-10.8日系统维护,网站访问功能关闭)。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行个人申报。逾期网站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申请。

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2020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

(二)体检

2020108日前申请人空腹携带体检表(附件2)和1寸彩色登记照,到湖北省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各教学单位组织申报教师资格的教师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具体测试方案详见附件3,测试工作必须在1010日之前完成。

(四)现场确认

924日至1016日,由申请人本人带齐所有材料到校人事处(行政楼110室)确认报名信息并审核材料,逾期网站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五)学校审查公示及上报材料

人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定后,将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数据及材料报至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六)认定

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并公示结果。

(七)材料存档及发证

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入申请人事档案,有关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档保存,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作认定记录。

三、补发、换发证书

对遗失、毁损的证书需要补发、换发的,于本次申请认定受理时间内一并办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文件要求,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两份(附件4);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同时提交损毁证书,以便归档备案。

四、附件:

1.2020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2.《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表》

3.《武汉学院2020年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方案》

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武汉学院人事处

 20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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