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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人事处来源: 发表时间:2020年04月02日 18:29点击: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学校短期内尚不能正常开学,为了不影响2020年人才引进工作,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精心编制人才引进工作计划

各用人单位要统筹好人才引进工作,严格落实人才工作的主体责任,结合制定十四五建设规划,全面分析师资队伍现状,按照学校整体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的要求,精心编制2020年人才引进计划,及时与人事处沟通。

二、 加强招聘宣传工作

各用人单位要积极拓展宣传途径,利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招聘信息,积极动员教职工做好宣传工作。人事处将在做好学校集中宣传的基础上,积极联络洽谈专业招聘网站拓展引才宣传渠道,协助各单位做好人才招聘宣传工作。

三、人才引进范围

1.教授,年龄不超过65周岁;

2.博士;

3.副教授,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且本科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国(境)外高水平大学;

4.优秀毕业生,本科、硕士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国(境)外高水平大学;

5.双师型教师,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四、利用网络方式实施人才引进

为克服应聘人员不能来校参加面试困难,学校同意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网络视频方式组织面试。具体操作规程如下:

1.专人对接:各用人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招聘具体事务,做好各项人才引进对接工作。

2.网络审查:对符合专业需求的应聘人员,应通过网络进行资格查验工作,资格材料符合学校规定应聘条件的,可开展洽谈、考核工作。

3.视频面试:用人单位可通过视频软件或服务平台,组织实施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参加考核评委为需求单位招聘工作小组成员。远程考核各环节的相关资料应保留存档。

4.资格复审:人事处对各单位提交的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拟定聘任岗位。对于具有博士学位或者高级职称的拟聘人员,将提交分管人事的副校长和校长讨论,确定岗位和薪酬待遇。

5.办理签约: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人事处将为其网上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说明

1.新进人员的试用期的转正管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招聘工作纪律及监督遵照学校规定执行。


                              武汉学院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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