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聘管理学院办公室主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选聘任用条件
根据《武汉学院处级、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武院政字〔2019〕23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选拔任用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学习高等教育特点和规律;工作扎实肯干,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勇于开拓创新;具有全局观念,服务意识强,善于团结同志;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二)任职资格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来校工作满1年,上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三)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应从严掌握。
三、选拔程序与时间安排
选聘采取个人自荐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形式,具体程序与时间安排如下:
(一)个人自荐(3月8日11:00前)
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均可自荐。自荐者需按要求填写《武汉学院干部选聘自荐表》(见附件),于3月8日11:00前交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3月8日前)
人事处负责对个人自荐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民主推荐(3月10日)
由设岗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推荐。
(四)确定考察对象(3月12日前)
人事处汇总个人申报和民主推荐情况,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3月16日前)
学校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提出考察建议。
(六)讨论决定(3月18日前)
人事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任用建议方案,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七)公示任用(3月19日前)
根据有关规定,在学校网站进行任前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任职手续。
四、选聘工作组织及纪律要求
(一)干部选聘工作在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统一领导下,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二)在干部选聘工作中,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相关人员不得私下串通打招呼;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泄露自荐、考察等有关情况,不得隐瞒或歪曲干部考察的事实真相。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人事处受理有关干部选聘工作的举报、申诉,负责制止、纠正违反本实施方案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聘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全校教职工对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和申诉。
监督电话:81299699转8061(人事处)
81299699 转 7809(纪检部门)
81299700(监察部门)
邮箱: hr@ whxy.edu.cn
8931@whxy.edu.cn
8945@whxy.edu.cn
附件:武汉学院干部选聘自荐表